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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东农党发〔20256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报道学校改革发展成就,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与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内聚人心、外树形象,自觉服从和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为学校国家“双一流”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新闻宣传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牵头抓总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全局布置和组织协调,负责策划并组织学校重大题材、重要活动的新闻宣传,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实施。

第四条 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要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重要新闻选题,指导建设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和平台,审核发布新闻宣传内容。

第三 内容要求

第五条 校园网各栏目主要发布学校层面的各类事件、活动、会议的报道,教学、科研、竞赛等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各单位的特色亮点工作,面向校内外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等内容。各单位常规性、事务性工作的新闻一般通过本单位网页发布。

第六条 新闻稿件应坚持实事求是,按照谁举办、谁采写、谁负责原则,由新闻事件组织和主办单位认真采写。各党委、总支书记和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送审新闻稿件的第一责任人,新闻稿件作者是送审新闻稿件的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 东农要闻栏目发布内容包括:

(一)学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执行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学校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

(二)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

(三)学校重点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四)学校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其成绩的重要性由党委宣传部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

(五)学校各单位在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典型经验和特色活动等;

(六)学校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的重要会议、重要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教学科研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等;

(七)学校各单位及师生获得的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省级的表彰、奖励;

(八)学校杰出校友具有新闻价值的最新动态的有关信息;

(九)其他适宜在东农要闻发布的重要新闻。

第八条 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内容包括:全校性的适合对全校师生及社会公开发布的通知类、公告类信息和学术活动安排,不适宜对社会公布的通知类信息一般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发布。

第九条 学术动态栏目发布内容包括:师生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第十条 基层动态栏目发布内容包括:各党委、总支,各部、处、办及直属单位开展的具有创新性和新闻点的工作。学校领导参加分管部门或分管领域的常规性工作或活动,一般应发布在基层动态栏目。

第十一条 媒体东农栏目发布内容包括: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有关工作进行的宣传报道。

第十二条 社会服务栏目发布内容包括:学校社会合作与科技服务、校地校企合作共建、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培训与技术指导、科技特派员服务与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科技企业孵化、校办产业运营与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第十三条 东农映像栏目发布内容包括:

(一)学校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图集;

(二)校园大型文体活动图集;

(三)学校四季景色图集。

第十四条 校园网各栏目不予发布内容包括:

(一)各单位日常工作和内部举行的一般性会议、学习活动,党支部、班级开展的活动及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业务活动;

(二)已报道过的同一类活动的新闻或内容相似的系列活动新闻;

(三)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同批次、同类别受表彰的新闻信息,原则上不分开发布;

(四)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新闻稿件;

(五)未按程序逐级审核把关的新闻稿件;

(六)不符合报道时效要求的新闻稿件。

第四章 写作要求

第十五条 新闻稿件应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切忌含混、模糊、夸张,避免过于口语化、语句不通、逻辑混乱、过多修饰等情况。稿件要从政治性、全局性的高度从严把关,避免出现病句、缺漏字、错别字等常识错误和意识形态方面的不当表述。

第十六条 新闻标题要符合新闻事实,客观、有新意,力求精炼、反映主旨,体现标题即新闻。标题可采用单行或者复式,涉及单位需用全称或统一规范的简称。

第十七条 新闻导语部分应简明扼要,写明时间、地点、人物,突出最有新闻价值的内容。学校师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成果、重要表彰等荣誉,获奖奖项应在正文第一段呈现。导语部分不赘述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效果等,可适当放置文末。

第十八条 新闻稿件应注意控制篇幅,在写作规范、要素齐全、 主题鲜明的前提下,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进行报道。一般会议活动报道、消息稿不超过800字,重要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500字,纪实、通讯类报道不超过3000字。

第十九条 写作规范要求。

(一)时间地点表述要求:

1.遵循力求统一的原则,时间格式应为“ ××,前面不加年份,后可具体标识到上午”“下午”“,一般不具体到“××

2.地点格式应准确,使用学校普遍认可的规范名称,如主楼604会议室”“图书馆一楼报告厅等。

(二)语言表述要求:

1.报道学校各级领导讲话,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词汇,主要使用指出、强调、要求、表示等中性词汇。

2.正文中第一次提及单位名称时,需用全称,第二次出现可用简称,且勿用我处、我院等模糊表述;新闻中提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需按照学校官方排序或活动组织的参与程度依次排序。

3.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事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三)职务称谓要求:

1.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提及职务的在文稿开始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应省略职务直称姓名。一般采用职务称谓+姓名的表达方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职务称谓

2.“双肩挑”干部以行政身份出席活动,姓名后不加教授;以学术身份出席活动,姓名后可加教授;人物姓名后不加老师,必要时在人物姓名前加教师

第二十条 图片使用要求。

(一)新闻配图要少而精,生动、有现场感, 能较好反映新闻主题。图片为横版、JPG 格式,色彩清晰、亮度适中。照片出现人物闭眼、构图严重失衡、像素过低等问题,不予采用。

(二)“东农要闻”栏目发布的会议性新闻一般只配发场景照片,不再配发个人发言、讲话的照片。原则上不发大会合影照片。

(三)如果涉及图文匹配,应对每张投稿照片配以简要文字说明,仅用于宣传部责任编辑核对信息,调整图文顺序,新闻正式发布时,一般不单独配发图片说明。

(四)各单位组织召开的重要活动,如需宣传部摄影记者拍摄,请至少提前两天与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副部长联系。

第二十一条 宣传稿件要注重时效。重大新闻及时报道,第一时间投稿发布;重要新闻投稿时间一般不超过活动结束后24小时;一般性稿件不超过48小时。逾期稿件,将不再校园网发布。

第五章 审核流程

第二十二条 新闻审核是指对新闻报道中以各种形式出现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严格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对新闻报道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把关,对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及时性、权威性、准确性把关,对新闻报道是否涉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侵权、是否产生不良影响把关。校园网各栏目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从导向、常识、文字等方面对新闻内容履行初审、复审、终审程序,并由不同校对人员进行不少于三个校次的校对,确保新闻真实准确、高效安全。

(一)一级审核(供稿单位负责人):各单位新闻稿作者或新闻通讯员撰稿后,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审,重点审核新闻真实性、是否涉密、表述是否准确等内容,并在报送时写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涉及校领导的新闻,供稿单位需请分管校领导审阅。

(二)二级审核(宣传部责任编辑):宣传部责任编辑根据新闻发布的相关要求对报送稿件进行编辑、修改,包括稿件的标题、内容、文字表述、新闻图片选择等方面,如需调整将联系投稿人员。

(三)三级审核(宣传部负责人):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副部长负责对一般题材的新闻稿进行三审。宣传部部长负责对党政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和涉及敏感题材的新闻进行审核。

(四)重大活动、事件的新闻报道,将报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进行审核。

第六 纪律要求

第二十三条 按照新闻宣传报道保密原则,校内各单位报送的新闻报道素材中,不得包括涉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新闻宣传报道的有关要求,杜绝虚浮文风。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党委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第七章 其他要求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人担任新闻通讯 员,负责本单位新闻撰写和上传等工作。宣传部将根据实际情况 不定期开展新闻宣传业务培训。如本单位新闻通讯员有变动,需及时向宣传部报备。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本单位在党建、教学、科研、 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积极撰写稿件并主动上报新闻。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新 闻由宣传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采写报道,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扩大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力。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本单位网站内容,加强网站内容维护,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工作动态,展示党建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情况,做到网站信息更新与日常工作同步。

第二十九条 宣传部将根据稿件质量、数量、发布规范等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新闻通讯员进行表彰。涉及绩效津贴二次分配的单位可将新闻通讯员实际工作量在绩效津贴分配中予以体现。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单位网站、牵头管理的二级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其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按照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规范新闻宣传报道。

第三十一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宣传部。原《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校园网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党发〔202368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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