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党发〔2023〕2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大兴调研之风。校领导要坚持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始终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委中心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教学科研及服务一线,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党外代表人士、师生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2.落实包联制度。校领导要带头落实联系二级学院、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学者及党外人士等制度,每年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进行1次调研对接,每学期走访调研联系学院不得少于2次,参加联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不得少于1次。校领导要严格执行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次。
3.注重调研实效。校领导到基层调研,要坚持轻车简从,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增强调查研究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问题导向,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对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职权范围内能协调解决的应立即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说明原因,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
二、精简会议活动
4.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原则,加强对学校会议的统筹,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可用文件、电话等形式或渠道部署的工作不开专门会议部署。尽量避免安排临时性会议。
5.严格会议审批。全校性工作会议须提前报请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职能部门召集的业务会议,须提前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主办、承办大型学术会议,须提前报科学技术处审批备案。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减少参加人员,减少陪会。除全局性、综合性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会议外,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校领导、单位和人员参加。各职能部门召集的业务会议,对口分管负责人能参加的,不得要求其他单位特别是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校领导出席的,原则上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确需师生代表参加的会议,在不影响师生正常教学、学习的前提下,尽量控制师生代表人数。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全校性工作会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要改进创新会议形式,有针对性地多开形式灵活、简约高效的现场办公会。工作会议不安排集体合影。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校内工作会议不得到校外召开。校内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专门摆放花草、不悬挂布质标语和横幅、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搭建彩虹门、不准备水果、不安排茶歇。除必要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其他纸介质会议材料和文具用品。严禁借会议名义发放纪念品和组织旅游、宴请等活动。
三、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常规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可通过校园网发布的一律不再发文,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党中央和省委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应细化措施抓落实。严格校内工作简报审批备案,没有实际经验交流和指导意义、可发可不发的简报一律不发。
10.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除部署全局性、综合性工作外,文件稿篇幅一般不超过10页、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呈报省委的综合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专项报告一般不超过2500字。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要深化信息化应用,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应用,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规范出访活动
11.严控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访时间、出访次数及组团规模、随行人员,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或重复性的出国(境)考察。出访期间,须严守外事纪律和涉外规定,严禁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12.规范国内考察活动。组织国内考察、调研等活动,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不得以考察、调研为由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以考察调研名义,用公款到风景名胜区等旅游观光。
五、改进新闻报道
13.加强新闻报道。学校宣传工作者及新闻记者要进一步走基层、接地气,深入贴近师生员工,将镜头和笔触对准基层人、基层事,真实再现校园各处的闪光点。
14.突出报道重点。及时报道学校各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效,深入解读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大力宣传基层单位的经验做法及师生员工的典型事迹。除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
六、厉行勤俭节约
15.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执行住宿、用餐接待标准,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安排高档菜肴,自助餐也须注意节俭,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
16.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费用支出,严禁超标准、超编制购买公务车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落实公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
17.强化资产管理。严把仪器设备购置审批关口,坚决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严禁随意或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安排办公用房,严禁违规出租、出借校舍和场地。
七、坚持清正廉洁
18.带头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各项财经纪律,不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出租出借等经济活动,坚持依法用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19.树立良好家风。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坚持廉洁齐家,严格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八、加强督促检查
20.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密切联系师生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党委将把办法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处级干部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干部任免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21.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建立评议制度,针对相关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2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政府九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13〕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