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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东农党发〔201996号)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强化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为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黑龙江省委《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我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教师党支部书记成为党建和学术“双带头人”,进一步发挥教师党支部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以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教师党支部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五个主体作用”,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学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

三、岗位职责

教师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教育、组织、发动并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光荣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三)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教育培养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正当权利,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为师生办实事好事,解决涉及师生利益的实际困难。

(六)积极发现在教学、科研、服务岗位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典型,做好向上级推荐工作。

四、选任机制

(一)选拔条件。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教学科研水平高、群众认同基础好。一般应有1年以上的党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还应具备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识强,热心党的工作,有奉献精神;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有良好的评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

(二)选任方式。选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要履行科级干部选任程序后,再提交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基层党委(总支)审核后确定后,7日内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出现空缺,应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要注重在从具有党员身份的学科(学术、教学)带头人、学术(教学)骨干、教学名师、博士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中产生。

(三)注重培养后备力量。各基层党委(总支)要结合实际,遴选一批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加强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把优秀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为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培养锻炼。

五、教育培训

(一)完善培训体系。要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日常培训、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日常培训、示范培训由基层党委(总支)负责。教师党支部书记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二)精心设计内容。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群众工作、党务工作、学术工作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教学科研、联系师生员工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能力。

(三)创新培训方式。针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特点,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在线学习、案例教学、专题讨论、考察体验、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落实“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每年组织安排1次教师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通过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

六、管理考核

(一)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基层党委(总支)工作要求,要对标《东北农业大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安全稳定等业务工作实际,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年度工作目标,报基层党委(总支)审核后备案。

(二)加强考核考评。基层党委(总支)要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完善教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通过党员、群众评议和学院考评等方式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履职情况档案。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作为奖励表彰、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管理监督。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员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等不称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调整。

七、保障措施

(一)给予工作支持,促进作用发挥。要从思想、工作、生活、制度建设等方面关心支持教师党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个教师党支部;基层党委(总支)书记每学期至少要与教师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了解思想状况,指导工作开展,激发干事热情,帮助尽快成长。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职称评定、干部人事、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等方面的讨论决策,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学院(部)党组织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

(二)保障工作待遇,营造发展环境。基层党委(总支)要保证教师党支部队伍建设和党组织活动必要的经费。学校党委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津贴,年底一次性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工作津贴。教师党支部的其他委员工作津贴由学院在年终津贴二次分配中统筹考虑。学校要把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选拔学院(部)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符合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师党支部书记按照科级干部管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选树典型。基层党委(总支)书记是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列入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和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要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学校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表彰、宣传教师党支部书记中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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