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科字〔2020〕8号)
一、目的
为加强转基因实验室及试验地管理,提高转基因试验安全,维护良好的秩序和环境,从而达到“科学、规范、高校、安全”的目的,特制定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转基因实验室及试验地的所有人员及物品。
三、出入转基因实验室人员和物品授权与登记规则
1.试验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
2.建立人员及物品出入登记表,进出实验室的人员及物品必须严格登记人员及物品的名字及名称、进出时间、缘由等事项。
3.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及物品需得到实验室负责人及转基因领导小组的批准后方可进入。
4.无特殊情况,严禁外来人员进入转基因实验室。
5.外来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进入实验室,须有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并登记备案。
四、出入转基因试验地人员和物品授权与登记规则
1.出入转基因试验地的人员及物品需得到试验负责人及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2.课题组及转基因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人员及物品登记表,对于进入转基因基地的人员及物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课题组及转基因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都需备案。
3.转基因试验人员及物品进出转基因基地登记表内容需涵盖出入时间、事由、人员及物品的姓名及名称等内容。
4.未经批准严禁试验人员带出或带入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
5.田间试验植物残体在试验结束后统一放置于专门位置,集中灭活处理,并登记处理时间、材料、操作人等信息,由转基因项目负责人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