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科字〔2020〕8号)
一、目的
为了规范和促进转基因试验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转基因试验项目的技术研究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转基因实验室及田间所有参与试验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分工
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根据转基因项目的方针目标,制定与转基因试验相一致的转基因安全管理培训方案,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转基因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培训。
四、培训相关要求
1.转基因项目负责人每年需参加至少一次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工作。
2.转基因试验人员每年需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由转基因安全领导小组或项目负责人决定。
3.培训后,所有培训人员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参与试验。
4.每次培训结束后,所有的培训计划、培训资料、培训记录等应一式两份保存,一份由项目组建档保存,另一份则交由转基因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