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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东农党发〔202535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双一流”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求为依据,坚持“德才兼备、按需引进、规范程序、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拟聘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方式为全职引进。

第四条 引进人员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良好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第二章  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不含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类)条件及待遇

第五条 业绩条件和待遇

引进人才分为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三个类型。

(一)领军人才

1.入选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非常高的权威声誉、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学术思想活跃、成果突出,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学科发展思路,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可以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人才。

2.人才待遇

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与人才协商确定科研启动经费、年薪标准、住房、配偶及子女安置等其他相关事宜。

(二)骨干人才

A类:

1.入选条件

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国外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的博士、博士后;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博士后。在本领域已崭露头角,取得了较好创新思想的研究成果,具有成为“青年CJ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潜力或学校发展建设急需的优秀青年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下同)发表SCI中科院一区论文至少4篇;或连续四次及以上入选ESI高被引论文至少2篇

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论文至少4篇,其中中科院一区至少1篇。

2.人才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

2)提供安家费10-20万元;

3)根据业绩情况,可聘任为校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

4)提供相应的科研及办公条件。

B类:

1.入选条件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中科院一区论文至少3篇;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至少3篇(其中含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连续两次及以上入选ESI高被引论文至少2篇)。

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论文至少3篇,其中中科院一区至少1篇;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中科院一区论文至少1篇。

2.人才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20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2)提供安家费5-10万元;

3)根据业绩情况,可聘任为校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4)提供相应的科研及办公条件。

(三)青年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较好的学术思维能力和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需取得符合学院要求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类 条件及待遇

第六条 业绩条件和待遇

引进人才分为骨干人才、青年人才两个类型。

(一)骨干人才

A类:

1.入选条件

具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的博士后,有成为“青年CJ学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潜力或学校发展建设急需的优秀青年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论文至少4篇,其中CSSCI前35%的学术期刊至少2篇;或北大核心前25%期刊至少2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公开刊发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500字)至少2篇,且属于马理论学科的学术成果;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

2.人才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10-15万元;

2)提供安家费10-20万元。

3)提供相应的科研及办公条件。

B类:

1.入选条件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学术思维能力,研究基础较好,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论文至少3篇,其中CSSCI前35%的学术期刊至少1篇;或北大核心前25%期刊至少1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公开刊发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500字)至少1篇,且属于马理论学科的学术成果

2.人才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2)提供安家费5-10万元。

3)提供相应的科研及办公条件。

(二)青年人才

1.入选条件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较好的学术思维能力和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论文至少2篇或出版正式学术著作(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1部,本人撰写部分在20万字以上。

2.人才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3-5万元;

2)提供安家费2-3万元。

第四章  评审及流程

第七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等内容进行评估,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向人事处提交拟引进人才申请报告,对人才层次及待遇诉求提出意见建议,并填报业绩统计表。

2.人事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拟引进人才业绩材料进行复核

3.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下设人才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人才层次及待遇条件。

4.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进行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公示后,引进人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合同制管理

正式入职后,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东北农业大学聘用合同书》,合同服务期最低为5年。服务期间,如发生辞职、调出、解聘等情况,须一次性全额退回安家费,冻结剩余的科研启动费,缴纳《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考核

学校与学院根据合同书中约定的内容,分别在引进人才服务满3年和5年时,就考核对象聘期内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取得业绩贡献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按合同约定享受相应待遇聘期结束,并继续履行岗位职责;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由学院加强监管并给予针对性指导帮助。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学校将继续聘任,续聘期内待遇与学校在编在岗人员相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骨干人才被聘任为校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入校工作后满足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业绩条件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    

第十条 以团队方式整体引进的,参照本办法中相应人才层次“一事一议”商定待遇条件。对于业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急需人才,可不受上述入选条件的限制,由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给予人才层次和待遇条件的认定

第十一条 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团队建设等实际需求,在本办法基础上进行科学分类评价,形成本单位优秀人才引进标准。通过引进国内外其他高水平大学优秀人才,不断优化学校人才队伍学缘结构。

第十二条 经公开招聘程序应聘至教师岗位的校内现有在职人员,不再纳入新引进人才安家费政策享受范围;若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双方均符合学校现有引进人才政策标准,其安家费待遇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即由符合条件一方中待遇标准较高者享受安家费政策,不再重复叠加或分别享受。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东农党发〔2022〕9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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