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党发〔2024〕3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等文件要求,聚焦“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更加有效地激励我校高层次人才潜心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不断创造一流的业绩成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坚持“人岗相适、专家评审、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协调,分类实施。设立终身教授、首席教授(SX1、SX2)、杰出学者(JC1、JC2)、学术英才(YC1、YC2)四个类别、七个层次人才支持体系。
第三条 终身教授支持周期为终身;首席教授每个支持周期为5年;杰出学者、学术英才每个支持周期为4年。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效益年薪支持。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 申报人须为我校全职在聘教师。
第五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热爱东农,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正派。
第六条 在从事领域开展系统深入的原创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相应的国内外声誉、影响力或潜力,且需满足相应的业绩条件。
第七条 终身教授不需遴选,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认定,并公示。
第八条 首席教授、杰出学者、学术英才人选通过遴选方式产生。依据申报条件,个人填写《东北农业大学“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根据学科发展定位和建设目标,与学院和所在学科商定支持期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经学院评议推荐、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复核、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公示。
第三章 支持方式
第九条 效益年薪不打破原有的工资体系,入选的高层次人才薪酬由基本工资、学校文件规定的绩效奖励和效益年薪构成。
第十条 效益年薪标准(税前)
终身教授:效益年薪100万元。
首席教授:SX1类效益年薪60万元、SX2类效益年薪50万元。
杰出学者:JC1类效益年薪35万元、JC2类效益年薪30万元。
学术英才:YC1类效益年薪20万元、YC2类效益年薪15万元。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一条 首席教授、杰出学者、学术英才每年遴选一次。对已获得支持的高层次人才,支持期内又获得更高层次业绩条件的,下一年度可提交晋级申报。
第十二条 获得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在支持期内,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享受相应层次效益年薪或校内津贴。
第十三条 对符合多项业绩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效益年薪。
第十四条 效益年薪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础年薪额度为效益年薪标准的70%,原则上按月核发;绩效年薪额度为效益年薪标准的30%,经二级单位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后统筹核发,统筹范围限于高层次人才。
第十五条 对于支持周期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其中首席教授可以连续申报最多不超过2次(共3次)原层次支持;杰出学者可以连续申报最多不超过1次(共2次)原层次支持;学术英才没有连续支持政策。最长支持周期结束后,需以支持期内新的业绩成果重新遴选。支持期内按要求需要办理退休的,以实际全职在岗时间计算,到退休时为止。
第十六条 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意识形态、学术道德规范、师德师风等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若发生在支持期内,则立即终止支持政策。
第十七条 获得支持的高层次人才,支持期内须全职在岗工作,全面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八条 获得支持的高层次人才须按照《申报书》中约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所在学院负责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人事处备案。
第十九条 每个支持周期末,对获得支持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申报书》中的目标任务,由学院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可继续申报下一个支持周期,并公示。无法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可提前半年申请延期考核,延期考核一年后仍无法完成的,取消该项人才政策支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原《东北农业大学“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24〕5号)同时废止。
附件:“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业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