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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东农人字〔2022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遴选优秀人才,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突出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要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科学研究规律和教书育人规律,实行分类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和发展潜力,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主,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三条 按照我校具有的评聘权限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分为教师系列、教辅系列(包含工程、实验、图书资料)。

(一)教师系列。按申报学科类别,分为四类: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管理类、艺术体育类、思政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和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根据岗位任务和职责,分为四个类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

(二)教辅系列。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为三个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工程技术岗位、图书资料岗位。

第三章 申报资格

第四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第五条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学术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第六条 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及所在单位安排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基本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第七条 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3.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任中级职务2年;

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中级职务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任副高级职务5年。

第八条 任现职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执行如下规定: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该年度不计资历并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评审通过者取消其通过资格),下两个年度不得申报。

(三)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不得申报或取消申报资格。

第九 实行 “一票否决”制。对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及教学考核不合格等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十条 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讲师或40周岁以下晋升副教授,任教以来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或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创新创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或担任党支部书记等党务工作,经学校认定取得良好效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评审办法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 本评审办法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三条 本评审办法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均应属于本学科范畴,且为任现职至申报当年831日内获得。

第十四条 本评审办法中涉及“以上”“以下”等处,均包含其所提及的数据和内容等。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原《东北农业大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东农人字〔20154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相关说明

     2.东北农业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3.东北农业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4.东北农业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5.东北农业大学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级别分类指导意见

 6.东北农业大学科研成果获奖、教学成果获奖级别分类指导意见

 7.东北农业大学学生专业竞赛获奖级别分类指导意见

 8.东北农业大学教师系列人员破格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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