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研字〔2025〕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优化拔尖创新人才招生选拔机制,实施本研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特色,聚焦国家战略、服务龙江区域发展,不断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为教育强国建设培养更多能够适应和引领未来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拔方式及规模
学校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公布当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招生计划,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学校在优势特色博士点学科对应的生物科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等本科专业设置实验班,各专业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20人,对于博士生导师人数较多、过往实验班培养成效特别突出的,所在学院可申请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数量且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对于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学科对应的本科专业,三年内每年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人。具体的招生信息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为准。
三、培养方式
充分利用学科优势特色和优质教育资源,实体化组建运行“实验班”,量身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坚持动态管理,全程实行导师制,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和科研实践训练,积极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实现“本硕博”贯通培养。
1.单独编班教学。为“实验班”配备优秀师资,由学院组织知名教授、学科带头人上课,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参与教学培养,学校的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资源优先向“实验班”的学生开放。
2.执行单独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学校统筹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指导相关学院、学科共同制定 “实验班”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体现差异化、优质化和精英化培养特点,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与学习指导计划,构建本研衔接的一体化培养体系。
3.实行导师制。学生入学后,由学院负责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优先为“实验班”学生配备具有高尚师德、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著名教授、学科带头人作为学业导师,学业导师全面负责学生的学术成长,吸纳学生进入其科研团队,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科研项目及毕业设计等,实现高水平个性化培养。
4.强化交流培养。学校为“实验班”提供开放式交流平台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择优派出优秀学生到其他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短期交流学习,逐步提升学生的国际交流意识及出国(境)深造的比例,拓展国际视野。
四、管理模式
“实验班”学生实行“3+2+4”模式分流培养(动物医学专业为“4+2+4”),即:本科生阶段为3年(动物医学专业为4年)、硕士生阶段为2年、博士生阶段为4年。
(一)“实验班”坚持动态考核与分流培养,在本科生阶段进入硕士生阶段进行第一次考核分流,通过考核的学生进入硕士生阶段学习;在硕士生阶段进入博士生阶段进行第二次考核分流,通过考核的学生通过硕博连读方式转入博士生阶段学习。
1.第一次考核分流。“实验班”学生在本科入学后的第4学年初(动物医学第5学年初)进行考核,与学校同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同步进行,其工作程序及推荐成绩构成等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此阶段考核不设具体分流比例,学生需符合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基本条件,且所修学分绩达到21(动物医学28)及以上或达到班级排名前30%以内(含30%)、创新能力符合学院相关要求方能通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学生按本科培养计划继续学习。
2.第二次考核分流。“实验班”学生在进入硕士阶段第2学年末,修完全部硕士阶段课程后进入博士生阶段资格考核,与学校同期“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同步进行。此阶段考核分流不设具体比例,考核与分流办法按照当年博士生招生文件执行。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的学生转入博士生阶段学习,按博士生学籍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博士生相关待遇;未通过博士生考核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博士生阶段培养的学生,进行分流培养,根据其获得硕士生学籍年份及学制完成硕士阶段学习,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按照硕士生毕业。
(二)“实验班”学生的学业导师原则上应为在岗博士生导师。符合支持计划招生的导师,每届最多可指导2名“实验班”学生,其余导师每届可指导1名“实验班”学生。学生原则上应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导师的学生,经学院研究后方可更换导师。
五、奖助政策
“实验班”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申请留校攻读学位的,在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第一年度学校提供每生5000元奖学金,第二年度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后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享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年度及以后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未通过考核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培养的“实验班”学生与同级入学学生待遇相同。
“实验班”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可申请学校“后备师资博士生海外培优” 计划,符合条件者出国培养。学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结合个人意愿优先推荐进入学校相关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六、其他
1.“实验班”学生本科学籍4年(动物医学为5年),硕士研究生学籍1年,博士研究生学籍4年;“实验班”学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后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
2.“实验班”学生,按培养方案完成各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授予学位要求者,本科阶段结束后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阶段不颁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阶段结束后颁发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25级“实验班”学生开始执行;原《东北农业大学“本硕博”连读及生物科学(理科实验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2号)和《东北农业大学“本硕博”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东农研字[2022]7号)文件,在其招收学生全部毕业后废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