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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

(东农校发〔202389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是有效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决策科学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的重要保证,是领导干部应长期坚持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

第二条 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是学校领导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和教学科研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听取基层师生群众意见和建议,科学指导基层工作,促进学校工作部署落实,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

第三条 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攻坚克难、坚持系统观念,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使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第四条 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行工作责任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学校全局调研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工作领域或部门的调研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全校性调研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及牵头协调工作。

第五条 每年年初学校党委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重点研究确定一定数量的调研项目或课题;同时,鼓励班子成员结合自身的分管工作,深入实际自选题目,开展专项调研活动。

第六条 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以“察实情、谋良策、破难题、促振兴”为目标,紧紧围绕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围绕国家所需、龙江所要、学校所能和未来所向,按照“谋长远、打基础、建制度、优机制、强管理、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围绕师生群众普遍关心关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

主要内容包括: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学校的工作方针、目标、决策和近期工作任务。

(二)深入了解基层工作现状,指导基层单位的重要工作,为基层改革发展建设和管理运行理清思路,出谋划策。

(三)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工作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遇到的现实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认真听取基层单位和广大师生群众的呼声,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七条 学校领导调研题目明确后,要及时制定调研方案,拟定调研提纲,做出阶段安排,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调研。在调查研究过程中,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积极开展沉浸式调研、体验式调研、解剖式调研、督查式调研,主动深入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基层一线,深入到院系、科室、班级、课堂、寝室、食堂、实验室、实验基地等师生群众当中“走流程”,切实把情况问题摸清楚,把问题症结分析透,有的放矢地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和办法措施。

第八条 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主要工作方法包括:

(一)专题调研。围绕推进解决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老大难问题和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专题调研方案,成立调研工作组,集中开展专项调研论证。

(二)定点联系。坚持校领导联系点制度,每年学校领导到联系学院实地调研时间不少于一周,使基层联系点成为学校领导直接、稳定、真实获取教学科研一线基本情况的信息源和观测点。

(三)指导服务。建立学校领导跟踪调研、指导服务、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已出台的学校重大政策制度、重大改革项目和重大发展项目在基层单位落实工作的指导。

(四)广泛走访。学校领导坚持深入到基层一线和师生群众当中,每年直接听取一定数量的基层干部群众、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集中解决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九条 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轻车简从,一律不做调研工作之外的接待安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基层单位宴请或馈赠;下基层调研要自己携带工作笔记,工作现场不悬挂标语条幅、不摆放鲜花水果。根据调研需要,可临时抽调有关人员成立专题调研工作组,调研工作组一般不超过2-4人。

第十条 学校领导调查研究结束后,要及时撰写调研报告,并提出自己明确的意见,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为解决问题提出对策。对重要的调研报告,应以专题报告、信息报送或重大事项报告、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上级报送,供上级参考。

第十一条 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实际、实效、实用原则,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北农业大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试行)》(东农党发〔20141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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